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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聽大嫂說他們發生的事
真是太詭異了


表哥在桃園開了間教養院
三棟緊連著的屋內住了幾十個精神異常的人
旁邊則是一般大街與住戶
在裡頭教導與管理的人都稱為老師
晚上也至少有一人留守

某天夜裡
小偷闖進了他們的屋內
不巧被一名醒來的病患甲撞見
病患甲趕緊走向前去關心

甲:你新來的厚? 沒見過
偷:嗯...
甲:過來這邊坐啦,來聊天
偷:.........(默默被帶過去)


聊了一段時間
小偷看已經快零晨4點
終於按奈不住

偷:其實我不是住在這的
甲:咦? 那你怎麼在這
偷:我只是在外面散步路過進來的
甲:怎麼可能進的來,我們有鎖門阿
偷:我把門撞破進來的
甲:(驚) 那怎麼可以,我帶你去把它修好

於是...
小偷又默默地在病患甲的監視下將門修好

這一切的一切
都被管理員看在眼裡
他已經打電話通知大哥他們快來
在病患甲無意的協助下
將小偷扣留到大哥和警察們都到齊


嫂:你那位?
偷:..........
甲:你別怕啦,老師都很照顧我們,快告訴他
嫂:.........

問話中
小偷當然死不認錯
最後在開了他帶來的小包包中
發現大嫂之前弄丟的錀匙
逼問中終於知道他已經從前面偷了好幾戶
沒想到在這兒卻栽在病患手上
於是就全上警局
至於病患甲 不小心變成了證人
所以也一塊去了


不曉得為何
警察對他們的態度不是頂好
後來到了中午
還跑去買了個大便當給小偷吃
連病患甲都知道怪
為何錯的人反而可以悠哉坐在那享用午餐
而他們卻要被兇來兇去
而且這位年輕人前一陣才被放出來
馬上又犯案

向警察反應
警察還說 不然你去向XXX投訴阿(某位正在當官的)

最後
警察在犯人面前逼問大嫂到底要不要告他
犯人惡狠狠瞪著她
真是氣死人
大嫂雖然一直在發抖,還是說「告」


我們的法律是不是都判太輕阿
犯案的人都沒在怕耶
出來還是繼續作案
反正大不了就又被抓進去
還可以跟裡頭的人切搓學習更新的技能
每天還有免費大餐享用
真是浪費全民的錢

什麼人權人權
到頭來也保護不了好公民
不如將累犯的刑罰再判重一點
看誰還敢黑白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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